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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

信息来源:环境与化学工程系 发布日期:2016-06-30

         严肃考风考纪是加强学院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,但从今年我院、系组织的各类院级考试中,考试违纪现象不容忽视。据学生处对替考、违纪等学生数据统计,在2014年四六级、AB级中受处分7人,在13-14-1期末考试中受处分14人,本学期已考试课程中受处分 15  人,违纪现象呈抬头趋势。期末考试在即,为进一步规范考场秩序、严肃考风考纪、净化考试环境、倡导诚信考试,特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
    各系要通过各种途径,对学生进行考前教育,积极弘扬正气,树立诚信为本、公平竞争的思想观念,积极倡导“诚信守纪光荣,违纪可耻”的考风,营造“诚实应考”的良好氛围。
    二、加强考试纪律宣传
    各系须分别组织学生召开期末考试动员会,认真学习《河北工院学生课程考核规定》(重点学习第七章考试纪律内容)、《河北工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》等规定,将违纪的后果及对其本人后续发展影响的严重性对学生讲明利害。
    三、加强监考教师培训

    各系需对本系监考教师做好遵守考试管理规范的动员工作,增强工作责任心,严格考场纪律管理,及时消除各种不良倾向和违纪苗头,对出现的违纪行为要敢抓敢管,绝不姑息。

    四、加强违纪处分时效

    对在本学期考试中的违纪学生,学生处、教务处本着“从严、从快”的处理原则,对事实认定清楚的违纪学生,于当日将学生的处理意见进行全院通报。